一、合同主体与托范围
合同主体通常包括托方(甲方,即污水处理设施所有权方)和运营方(乙方,即专业运营机构)。部分合同引入第三方机构(丙方)1。托范围涵盖污水处理站的全面运营管理,具体包括:

- 水质处理:乙方需确保进水经处理后达到或地方排放标准(如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一级A标准),严格执行水质监测、设备巡检及污泥规范处置[[1][3][5]9。
- 设施维护:责设备保养、维修、更新,保障设施全年不间断运行。突发故障需立即上报甲方,计划性停机检修须提前书面申请[[4][6]8。
- 日常管理:包括站内环境卫生、安全防护、运行台账记录(如水质数据、维修日志)及配合环保部门[[3][4]9。
二、双方权责划分
- 甲方义务:
- 乙方义务:
三、费用及支付机制
运营费用多采用以下模式之一:

- 综合单模式:按处理量计费(如1.80元/吨),涵盖电费、剂费、人工成本等5。
- 固定年费模式:约定年度总费用(如120万元/年),分期支付[[3]8。
费用调整需协商一致,遇物指数重大变动时可重新议定[[3]7。
四、与约责任
- 机制:
- 约责任:
五、合同期限与终止
合同期通常为3–10年,期满可续约[[1][5]8。终止情形包括:

- 一方严重约且整改无效;
-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履行;
- 调整或环保标准变更协商失败[[5]9。
六、争议解决
争议优先通过友好协商处理;协商失败则提交仲裁机构(如际经济贸易仲裁员会)或合同签订地诉讼[[1][6]11。
综上,污水站运营合同通过精细化条款设计平衡风险与责任,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合规运行,为双方提供可预期的合作框架。


污水站运营合同是规范污水处理设施托运营管理的律文件,其心在于明确各方权责、服务标准及风险分配。通过对行业常见合同范本的分析,该类合同主要包含以下心条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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